山东日照投5300万元扶持茶产业发展

  2024-06-17 15:02          0

  时光荏苒,茶香四海。

  1966年,山东省政府响应“南茶北引”工程的号召,在日照率先引种成功,开启了山东种茶的先河,从此,日照种茶经验开始在北方繁衍生息,开枝散叶。

  历经六十余载的风雨沧桑,日照绿茶更加焕发出它的勃勃生机。地理标志产品“日照绿茶”品牌价值已达49.87亿元,跻身全国茶叶品牌50强。

  2017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把日照绿茶卖得更好。”

  如何卖得更好?

  日照这次给出了一份“价值5300万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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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办法》里面提到,2017年市、区县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5300万元,从茶园绿色防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三个方面重点扶持。日照茶园面积已达26.5万亩,与韩国宝城、日本静冈并誉为“世界三大海岸绿茶城市”,有了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加持”,我们对日照绿茶的未来,更加期待!

  日照市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办法

  为加快日照茶产业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日照茶叶品牌形象,加快日照茶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制定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办法如下:

  一、扶持项目和标准

  市财政每年安排茶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2017年市、区县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53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区县财政安排2300万元。重点扶持三个方面:

  (一)茶园绿色防控

  1.扶持内容:

  用于购买茶园绿色防控茶树高效低毒脂溶性农药、生物药、粘虫板等。全市茶园面积26.5万亩,预计防控面积23万亩,其中,东港区8.5万亩、岚山区10.6万亩、莒县1.2万亩、五莲县2.2万亩、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0.07万亩、山海天旅游度假区0.43万亩。

  2.扶持标准:

  按200元/亩的标准进行扶持,市、区县财政各承担100元/亩。全市共计4600万元,其中市财政2300万元,区县财政2300万元。

  (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购买农残速测仪20台,1.5万元/台;样品检测试剂费20万元;抽检样品500个,样品检测费1000元/个。共计100万元。

  (三)品牌整合管理、宣传推介与奖励

  1.品牌管理与宣传。

  标识变更、标签印制、日常管理等费用;每年举办一届全市综合性茶事活动,组织到大中型城市举办日照绿茶宣传推介会2次,在国家和省主流媒体上加大宣传力度;设立日照绿茶品牌形象店1处。共计570万元。

  2.获奖品牌奖励。

  奖励在“中茶杯”“国饮杯”和“日照杯”评比中获奖品牌。奖励标准:“中茶杯”金奖6万元,银奖4万元,特等奖2万元,一等奖1万元;“国饮杯”金奖3万元,银奖1万元,特等奖5000元;“日照杯”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共计30万元。

  二、工作程序

  (一)茶园绿色防控

  1.茶园普查。

  每3—5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茶园普查。在此基础上,每年对新发展茶园进行核实登记造册。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不包括林、渠、路、埂)或用手持GPS测量对空面积,依据茶园覆盖率按85%折算为准。

  2.组织申报。

  在日照市地域范围内的茶叶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茶叶种植村(户)等种植主体均可申报,种植主体向所在村委申报,跨区域申报主体的茶园面积不能重叠。

  3.审核公示。

  申报材料由村、镇(街道)、区(县)逐级审核汇总公示,经村委、乡镇(街道)、区县政府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市农业局备案、批复。

  4.招标采购。

  市农业局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招标采购,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市与区县将各自承担的财政扶持资金直接拨付中标企业。

  5.设定供应点。

  各区县本着集中便利的原则,在重点茶区选择有资质、证照全、信誉好的农资销售店。在茶叶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乡镇设供应点3—5个,1—2万亩乡镇设2—3个,1万亩以下乡镇设1—2个。农资供应点按照市农业局批复的种植主体台账发放,种植主体持有效证件到指定供应点领取,其中合作社成员、种植散户分别由合作社、村委会统一领取。

  6.统防统治。

  合作社要组织社员集中搞好统防统治,种植散户由所在村委组织集中防治,种植企业、家庭农场各自防治。防治结束后,村委组织、合作社、企业和家庭农村要将药瓶及时回收至供应点。

  7.执法监管。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茶园违禁农药的使用和销售,从源头上保障茶叶质量安全。

  (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农残速测仪设备统一配发到全市20家规模茶叶鲜叶市场。市场实行鲜叶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鲜叶全部进行检测。各区县、乡镇负责辖区内鲜叶市场的检测管理;市农业局对春茶、夏茶、秋茶开展抽检,检测结果予以通报。

  (三)品牌整合管理、宣传推介与奖励

  1.市茶叶协会依据《日照绿茶母子品牌使用办法》统一管理茶叶品牌。

  广泛开展宣传,搞好日照绿茶品牌形象店运营;举办日照绿茶宣传推介会和综合性茶事活动,在国家、省主流媒体推介日照绿茶。

  2.获奖品牌奖励。

  获奖主体持获奖证明材料直接向市茶叶协会申报,经核实后兑付奖励。获“中茶杯”“国饮杯”“日照杯”的同一个茶样品牌不重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奖励。若当年奖励资金有结余,结转到下年使用;若当年奖励资金不足,对高奖项予以优先奖励。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著名品牌等不在本奖励范围,获奖主体可向相关部门另行申报奖励。

  三、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实行各级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列入区县农业农村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市农业局负责业务指导与监管,市财政局、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市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各区县负责本辖区内的组织协调、核查、督导等工作;乡镇(街道)是实施主体,要做好面积核实、申报主体审核,以及农药分发和施用的指导、监管等工作。茶叶扶持政策实行公示制,重要环节都要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县,将取消下一年度市级茶业扶持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