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纵观我国的茶叶发展历史,长期以来,茶叶的生产、贸易等均是自由进行,最早,从宋代开始,朝廷设立专管茶叶贸易的机构——茶马司,到了明代,设立了更多的茶马司,专管茶叶贸易等事项。为什么要设立这些专门的机构来管理茶叶的贸易呢?这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原因。
以茶易马,是我国历代统治阶段长期推行的一种政策。在我国西南等边境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专司以茶易马的职能。边区少数民族用马匹换取日常用品。据史籍所载,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由于对外作战需要大量战马,朝廷即令征集并在四川设立“提兴茶马司”,负责从事茶的收购和以茶易马工作,并在陕、甘、川多处设置“卖场”和“买马场”,沿边少数民族只准与官府(马司)从事以茶易马交易,不准私贩。
在客观上,茶马互市也促进了我国民族经济的交流与发展。宋朝以后,除元朝因蒙古盛产马匹无此需要,而未实行“茶马互市”以外,明、清二代均在四川设立专门的“茶马司”。明朝时期,为了抵御蒙古的侵扰,需要从西北输入大量的战马,也实行用茶易马的政策,洪武五年(1372年),明政府在秦州设立了第一个茶马司。《明史》中载:“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戎,而明制尤密。”这就是说,从唐宋以来,中原人就用茶来交换藏民的马匹。茶马互市政策,可以“固番人心”,又在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都得到好处。所以,明朝对茶马互市非常重视,也设立了专门机构——茶马司,专门管理茶马交易,来保证茶马互市的实施。
通过研究宋、明朝茶马司机构的设立,我们很清楚的意识到,当时之所以设立茶马司,并非心血来潮,而是根据当时政治、经济和贸易发展需要设立的,这个专职管理茶的机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因此,对于国家或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来说,内部机构的设立,必须根据组织发展或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设立,一个好的组织机构或部门的设立,将促进经济的繁荣,反之,对于不合理的机构设置,将使机构臃肿,增加管理难度,起到相反的作用,这对政府、企业或其他组织有深刻的启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