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鄞州:严查茶叶包装空隙率超标产品

  2024-06-17 15:02          0

转自:中国消费网

“我开茶叶店10多年了,对于茶叶过度包装这一方面确实了解得比较少,通过你们的解释,现在我终于清楚了。”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钟茶城的商户李先生说。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来到辖区茶叶销售较集中的金钟茶城,对茶叶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

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在李先生的店里发现了一款茶叶,包装较为宽大,执法人员立即拿出测量工具,现场测算该产品的包装空隙率,经过测算,该产品的包装空隙率高达79.56%。根据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该产品属于过度包装情形。对此,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下架有关产品。据悉,截至目前,该局已走访茶叶经营户32家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

针对在检查过程中,不少茶叶经销商和消费者表示不清楚什么算茶叶过度包装的问题,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保委提示,对于茶叶过度包装,应该做到“三个关注”:

关注包装空隙率。包装空隙率即商品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商品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茶叶生产厂家设计产品包装时,单件净含量不大于30克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75%;单件净含量大于30克不大于50克时,包装空隙率不应超过60%;单件净含量超过50克的,包装空隙率应在45%及以下。茶叶经销商在进货时,也应压实主体责任,测算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将过度包装拒之“店”外。关注包装层数。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崇尚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在选购茶叶时,不看“颜值”看质量,拒绝过度包装。若发现茶叶的包装层数超过3层(不算手提袋),及时举报。

关注包装成本。茶叶生产厂家需严格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规定,将产品的包装成本严格控制在茶叶销售价格的20%以内,对“茶叶2两、包装2斤”的现象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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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郑铁峰

编辑/李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