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四抓四促”推进茶产业振兴

  2024-06-17 15:02          0

  江山市是全国重点产茶县,茶叶产业是市特色农业产业,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江山市农业生态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实现2018年全市茶园总面积达到5.3万亩左右,产业产值2.0亿元的总体目标,市财政“四抓四促”推进茶产业振兴。

  一是抓基础建设,促产业提升。推进美丽茶园建设,每年争取扶持建设1至2个百亩以上的美丽茶园,采用项目申报制,对验收合格的美丽茶园给予30至55万元资金补助。提高茶园机械化生产水平,对茶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主体购置相关茶叶机械的,按购置额补助50%。积极引导建设一批茶庄园、茶博园、茶主题公园,争创名茶特色小镇。

  二是抓龙头培育,促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茶叶产业家庭农场,对被评为江山市级、衢州市级、省级示范性的家庭农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向上争取1800万元资金,全力构建茶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扶持茶叶生产厂房建设、茶业机械购置、茶园统防统治等环节。此外,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争取培育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茶叶企业1家、1000万元4家。

  三是抓科技支撑,促产业提质。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茶园,对茶叶产品获得无公害产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的,可获得0.5万元至5万元奖励;对换种改植或新发展良种茶园连片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300元/亩补助。引导企业与涉茶科研单位加强交流合作,对建立茶叶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技术研发中心等,可获得5-6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四是抓品牌打造,促产业增效。鼓励企业参加有影响力的各类茶叶节会、展会活动,对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各类茶展会的,境外补助2万元人民币,省外补助1万元,省内补助0.5万元。鼓励家庭农场注册涉农商标,每个商标补助1000元;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10万元;获衢州市级著名商标、名牌农产品的,每个奖励1万元。